财政部四川监管局:“四个加强” 积极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控工作

来源:中国金融网 | 2020-09-14 18:34:47
中国金融网 | 2020-09-14 18:34:47

 

  8月3日,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转移支付管理的具体内容,细化了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,为财政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指明了新方向、明确了新要求。财政部四川监管局以《条例》为指引,认真学习研讨,以“四加强”为抓手,积极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控工作。

  一、加强内外协调,增强监管合力。为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全面监控工作,四川监管局强化各相关业务处室的协作联动,厘清牵头处室和各经办处室的职责分工,压实责任。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动态监控系统、日常分析预警、专项审核等工作,构建分工明确、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,切实提高监控工作质效。四川监管局持续加强与四川省财政厅的协调联动,双方对口处室定期召开工作对接会,通报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情况,分析执行结果,共同推进转移支付监管工作。

  二、加强资金监测,完善台账管理。全面梳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,摸清中央转移支付资金“家底”,是做好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基础。一是持续做好转移支付资金梳理工作,及时掌握、定期监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、分配等情况,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督导核实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拨付。二是细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工作台账管理,对中央下达转移资金分配、拨付等情况进行全面登记,掌握资金项目总体情况和基本信息,对资金规模走向做到心中有数。三是定期与四川省财政厅开展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对账工作,深入分析转移支付管理情况。

  三、加强动态监控,全面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。四川监管局切实加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,坚持全面督导与重点监控相结合、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,将转移支付全面监控工作贯穿于转移支付制度建设、资金分配下达、盘活存量资金、实施绩效管理、落实支出责任等各项日常监管工作中,努力提高监控工作成效。在此基础上,建立重点项目清单,对重点项目资金分解下达及时性、拨付使用规范性及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实施全链条监控,加强对资金使用“最后一公里”的监管。

  四、加强问题整改,落实监管成果。四川监管局持续加强与地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接,共同推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。一是通过政策调研、座谈会、现场核验等多种方式,加强政策宣讲和实地督导。二是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函告监控发现的问题,并提出整改要求。三是建立问题清单,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,细化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期限,确保整改到位,不折不扣地将监管成果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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