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华社16日消息,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大证明材料清理精简工作力度,人社厅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48项证明材料。
取消的48项证明材料包括: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明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、失业保险缴费凭证、死亡证明、低保证明、残疾证明等。